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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是灵犀钰儿的其他《奇物居灵犀》,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其他,作者“夫功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男女主角分别是钰儿,灵犀,棉花球的其他小说《奇物居:灵犀》,由新晋小说家“夫功”所著,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间,本站无弹窗干扰,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6984字,1章节,更新日期为2025-10-26 02:44:59。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.com上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奇物居:灵犀
主角:灵犀,钰儿 更新:2025-10-26 09:2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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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相信人,人类总是尔虞我诈。相比较之下,我更欣赏动物的纯粹。我也不愿意和人交流。
“我们是一辈子好兄弟,听哥的,哥不会骗你!”因为谁也不知道在称兄道弟的背后,
他会不会捅我一刀。“兄弟,那批货丢了!不是刮风就是下雨,船还沉了……”相比较之下,
我更愿意听路边一条狗的犬吠。“汪汪!”至少它明确的告诉我,再不离开,它就该咬我了。
……我叫许言之,今天是我取诊断结果的日子。回来路上我一直愁眉不展。病情严重,
已经没救了。路过一家铺子时,外面摆放的仿真猫咪吸引了我,我决定去看看。不出我所料,
这是个宠物玩具店。只是我没想到老板会是个老大爷,当我进去时,
他正瘫在躺椅上摇着蒲扇。我发誓,从未见过像他那么长的眉毛。并且,
我严重怀疑他那头乌黑茂密的头发是假的。我下意识紧了紧头上的帽子。“老板,有铃铛吗?
”老板并不热情,没有身为一个商人的觉悟。“……那边自己看,莫打扰老子睡觉!
”好在我也不愿意跟人有过多交流。我付了钱,走出店门。等回过神来时,
蓦然发觉手中已经多了一个铃铛。我……为什么会选择它?我想不起来了,
或许是因为心情太过沉重,导致记忆力减弱。脑中好似缺失了一段“挑选”的记忆。
好在这枚紫色铃铛造型不错,用手掂了掂,明明质感不像金属却有些压手。
背面还刻有两个小字——灵犀。事已至此,我并未多想,拿着它去了菜市场。
之后发生的事情差点吓死我。……菜市场闹哄哄的。鸡屎味,鱼腥味,止不住地往鼻子里钻。
如果不是里面的商品廉价又新鲜,打死我都不会进来。我四处打量着,没有发现脚下的积水,
一个踉跄差点摔倒。叮铃,叮铃。是兜里的灵犀响了。清脆,悦耳。“疼……好疼!
我的肚子是被刨开了吗?我要死了……”耳边突然传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,吓得我一个激灵。
“老板,刚才是你在说话吗?”老板诧异地看了我一眼:“年轻人,买鱼吗?
”老板刚剖开鱼腹,从里面掏出了血淋淋的内脏。最后那一下,是硬拽出来的。
当我看过去时,那条鱼还没死透,正扭着尾巴试图逃脱。“杀之前……不敲下脑袋吗?
”听了我的话,鱼铺老板后知后觉。“我凑!忘了全麻……”看来不光是我,老板也有心事。
我不吃鱼,但还是买了些受害者的弟弟妹妹。我并未多想,只当方才的声音是我的幻听。
拎着一袋小鱼,我离开了这里。前面的巷子有些阴暗,而我先天怕黑。倘若此时折返,
必定要绕远路。想到这我硬着头皮,加快了脚步,势必要速通这里。叮铃叮铃。
旁边的人撞了我一下,甚至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。真是无礼。但是我没敢说什么。
因为我发现在他衣摆上……隐隐残留着新鲜血迹。“前天杀了我老婆,昨天杀了我女儿。
今天……要轮到我了吗?”“老爹!”“好疼……好疼!”“我的头要掉了……他放开我了,
可我跑不了……我的腿被绑住了!”他们的声音没有明显特色,
但是我肯定不是来自同一个人。我汗毛直立。天呐!这里发生了什么!我的肾上腺素激增,
扭头就跑。等到确认安全后,我火速联系了市场管理员,并告诉他们我听到的一切。
“快报警!”一开始他们不信我的话,甚至认为我拿他们寻开心。
好在我的苍白的脸色不像是在伪装,最终他们还是去了。他们太鲁莽了,
应该按我的话先报警的。根据我判断,那里肯定隐藏着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,
甚至……不止一个!好在,他们安全回来了。为首的人脸色铁青,还不等我开口询问,
就把我轰了出去。“敢消遣老子,滚滚滚!”后来,
于巷子里的杀鸡店出了一个新规定:禁止心脏病、高血压、孕妇以及一个叫“许言之”逗留。
前者是避免造成心理阴影。后者因为是个神经病。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有我的名字,当然,
这些都是后话。被赶出菜市场的我心有余悸,终于意识到了什么。很有可能是我产生了幻觉,
方才的一切都是我的幻听。有这个可能性。不然呢?难不成管理员跟他们是一伙的,
并把人拐到这个人口流动量极大的地方,进行残忍杀害?我应该报警?!手机就在兜里。
我把手伸向口袋,掏出了灵犀。我意识到是这东西在搞鬼。……叮铃。叮铃。
我开始重新审视这个铃铛,它显然没有我想得那么简单。我折返宠物商店,
试图找老板问个明白。却发现对方早已不知踪影。连人带店。我想我遇到鬼了。但我并不慌。
因为我知道,鬼不可怕,可怕的是人。一条流浪狗跑了过来,在我面前坐下。“汪汪!
”我晃了晃灵犀。“大哥,大哥,能给口吃的吗?”果然。这东西能让我听懂动物心声。
我为方才菜市场的表现感到羞耻!只是我这里并没有东西可以给它吃,我尴尬地笑了笑。
流浪狗放下尾巴,离开之前白了我一眼。“切,穷鬼。”你特么……我被一条狗鄙视了!
以前或许也有,但这是我第一次知道。我欣赏它的心直口快,所以没跟它一般计较。况且,
我还要去朋友的宠物店。钰儿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,我觉得她真正懂我,我时常来她这。
见到我时她很高兴,我们寒暄了几句。只不过在我给她看了检查结果后,她的脸一下就变了。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我早就看开了,反过来安慰她。“总会有那么一天的,看开点。
”她红着眼圈的走开了,我趁机来到了那一排宠物栏前。里面的猫猫狗狗看到我也很兴奋,
纷纷靠了过来。叮铃。叮铃。能听懂动物说话一直是我的梦想。今天终于实现了。
不过场面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料。“言哥!你来啦!”“姐夫!”“爹!”“大哥!
”称呼五花八门,多是尊称。不过隐约中我似乎听到其中夹杂了一声秃狗。
声音太杂乱了,吵的我有些头疼。我连停止摇晃,声音才渐渐消失。
它们的称呼让我很是欣慰。平日里没白疼它们。至于谁喊的秃狗,最好别让我查出来。
也不是所有宠物都热烈欢迎我,平日里关系最好的老哈没精打采,甚至没有抬头看我。
我伸手点了它的脑门,并晃动灵犀。它抬起头,我俩四目相对。“大哥你来了,
我身体不舒服……”这一次,就只有它的声音。“老哈生病了吗?”我接过钰儿手里的咖啡,
随意问了一句。“感冒了,刚喂了药。”钰儿很惊讶,
她没想到我一眼就看出了老哈的身体情况,并夸我已经可以到开宠物店的地步。
我笑着说还差的远。“只不过是久病成医罢了。”钰儿知道我并不像表现得那么轻松,
她决定歇业一天,陪我散散心。“谢谢。”“说这个做什么。”去哪儿成了一个问题,
说实话我并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。最后还是钰儿提出去动物园。几次尝试下来,
我已经总结出了灵犀的两种用法。摇晃灵犀,即可聆听周围动物们的心声。
当四目相对之时,可以一对一关联。可惜的是,它们多半还是听不懂我在说什么。不过,
对我来说已经够了。钰儿的提议无疑是个好主意,我欣然接受。然而,
在去的路上却发生了意外。前方围了一大群人,指指点点。我不想过去,
但他们堵住了我的去路。从他们七嘴八舌中的零碎信息中,我组合出了真相。有命案。
我的第一反应是不是闹了乌龙,毕竟菜市场的事刚发生不久。“别看了,都散了。
”但是前方的警戒线做不得假,当一张盖住白布的尸体被抬出时,更是坐实了这件事。
说实话,对我冲击很大。毕竟,上一次看到尸体还是在名侦探柯南。“言哥,我们走吧。
”钰儿拽了拽我,她脸色煞白,捂着眼不敢去看。我本来想跟她走的,
但是心中突然萌发了一个想法。警员正在询问有没有目击者,回应寥寥。而据我所知,
这附近并没有摄像头。“妈的,又是一个大案!”听说,被害者是一个花季少女,
还是附近学校的大学生。死状极惨。不出意外,肯定是要上新闻的。命案必破,也必能破。
但侦破效率,无疑是警员们最大的考验。就在这时。“洪山!”“洪山!
”不知道从哪儿飞出一只鹦鹉,落在枝头,扯着嗓门喊。“那鹦鹉不是小月养的嘛,
洪山……”人群中一个大婶轻声嘀咕着,鹦鹉的声音也吸引了警员的注意。“洪山是谁?
”“洪山是小月的男朋友,就是他!”洪山就在现场,混在人群里。被朝阳群众指认后,
他还想跑,不过当场就被警员按在地上。“你是洪山?”“……”“说话!你是洪山?
”“疼!疼……我是洪山,但我没杀人啊……”“没杀人你跑什么?”“我,
我……”他脸色慌张,支支吾吾着说不出话来。洪山一头黄毛,脖颈处还露着不少纹身。
他看着就不像好人,八成就是凶手。人群中都这么说。我的眼神也渐渐冷了下来。人啊,
果然靠不住,哪怕关系再好。我看向鹦鹉,它恰好也看向我。都说真凶往往会重回案发现场,
没想到是真的。只不过,没想到案件刚发,就被一只鹦鹉给破了。然而,
就在警员准备收队时,人群再次一片骚动。“怎么了?”我死死压在一个人的身上。
群众还以为是在打架,有不少劝架的人想把我拽起来。“有人偷包!”我话一出,
原先试图劝架的人立马松开手,他们涌上来把我和我身下的人围了个水泄不通。
钰儿则是站在外面,不可思议地看向我。“警察同志,我没有偷包!”我俩被拽起来时,
这个穿着红色毛衣的中年人还在嘴硬。我盯着他脸上的疤痕冷笑一声。他当然没有偷包。
钰儿没带包,我也没带,是我冤枉了他。但是。“他才是凶手!”哗。我话一出,
人群立马就散开了。至于我为什么认定他是犯人,我给出的理由很简单。
“我是一个鹦鹉资深迷,它说的不是洪山,而是红色!”我无凭无据,
光凭我的话不足以证明他是犯人。但是,只要稍微审一下,结果就会出来。而我要的,
就是这个效果。所谓的偷包,也只是防止他逃跑的理由。鹦鹉说的是洪山。
但是我听到了它的心声:红色……疤脸……黄毛想必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,但杀人的不是他。
是眼前的红衣疤脸!随后,我们被带去做了笔录。后来的某一天,警员专门打电话感谢我,
因为我帮助他们抓住了真正的犯人。做完笔录,回去的路上,钰儿看我的眼神中全是小星星。
“没找到你对鹦鹉还颇有研究……”“你扑向他时的样子很勇敢,特别帅!
”当时的我没有想那么多,现在想想其实有些后怕。但是如果再来一次,恐怕我依然会出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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